塑料污染已成为全球环境难题,为了有效治理,需要从源头控制,加强塑料生产、使用和回收等方面的管控,推广可降解塑料,加强技术研发,完善法规制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的合力,实现塑料污染治理的可持续发展。
到2020年底,我国将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
《意见》提出,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分步骤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分步骤、分领域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快递塑料包装等。研发推广绿色环保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探索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清运,规范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同时,《意见》也提出了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标准,完善支持政策,强化科技支撑,严格监督执法等支撑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