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更换护照。
所需办理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八)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天津护照换领地点一览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 河北区寿安街1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9:00-17:00 周五 9:00-16:00 周六、周日休
2.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点
办公地址: 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6:00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点
办公地址: 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6:00
4.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点
办公地址: 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6:00
5.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 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办公时间: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四 9:00-17:00;周五至周六 9:00-16:00 外国人签证证件办理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四 9:00-17:00;周五 9:00-16:00
6.天津公安出入境高新区服务点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6:00
去天津出入境管理局更换,不分区,找离家近的出入境管理中心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