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申报具体如下: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账户登录。
首次登录,需要注册,点击用户注册;
2、点击办税,选择申报表。在界面中,选择申报年度,点击确认后进入;
3、在申报录入的界面中,依次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计税信息等,录入完成后,点击申报;
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按季度结束后15日内预缴(季报),下一年3月31日前完成年终汇算清缴(年报)。
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只需季度按核定额缴纳,年末无需报送年报。
个体工商户包括:
(一)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