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词性不同,“之”字的古义如下:
一、用作动词,意思是:
1、是、为。
2、至、到。
二、用作代词,意思是:
1、指示代词,相当于“这个”、“这”、“这种”等。
2、第三人称代词,相当于“他”、“它”、“它们”、“他们”等。
3、指代说话者本人或听话者的对方。
4、第二人称代词,相当于“你”、“您”。
三、用作组词,意思是:
1、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修饰、领属的关系,相当于“的”。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一般不必译出。
3、定语后置的标志。
4、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词(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作“得”。
5、用宾语前置的标志。
6、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补足音节,没有实义。
7、用在“前”、“后”、“内”、“外”等词语和它们的修饰语之间,表示对方位、时间、范围等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