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是不能留级的,只有生病住院才可以向学校申请留级。向学校提供住院病历等有关资料。家长向学校提出暂停学业的申请。学校同意后,把有关材料交给主管教育的上级机关备案即可。
如果是留级,只有特殊情况下不能到校上课而休学,耽误了课程才有可能留级。像学生因为伤病或者本人不可抗拒因素,累计缺课的课时到一定的学时,需要出具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并由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休学。待县教育局批准,方可留级。
关于以下的几种情况是可以向学校申请留级的:
1、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五门者(体育、音乐因生理缺陷等原因,经校长批准免修,不予计算),不得补考,即予留级。
2、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在四门以下(含四门)者,经补考后,小学语、数两门中一门不及格;或语、数两门及格,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中学语、数、外三门中有两门不及格者;或语、数、外三门中有一门不及格,其它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不及格学科达四门者。
3、小学一、二年级取消留级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逐步取消留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