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为16到35周岁(年龄视情况可适当放宽)。有志愿者有年龄限制,要18周岁以上;
2、志愿者制度的确立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福利主义抬头,但志愿者本身的存在则自古以来已经存在,古时候的赠医施药可被视为志愿者的雏型;
3、志愿服务起源于19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志愿活动在世界上已经存在和发展了100 多年。
扩展资料:
志愿者介绍:
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志愿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
志愿者也叫义工、义务工作者或志工。他们致力于免费、无偿地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志愿工作是指一种具有组织性的助人及基于社会公益责任的参与行为,其发展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福利主义抬头导致各国政府支出崩塌,发展义务工作以解决社会上不胜负荷的需求。
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为16到35周岁(年龄视情况可适当放宽)。
2.为我校在校学生、教师及各类工作人员。
3.具有奉献精神。
4.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技能和素质。
5.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6.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