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词作定语一般放在被修饰的名词之前.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容词修饰一个名词时,则由它们和被修饰的名词之间的密切程度而定,越密切的形容词越靠近名词.
如果几个形容词的密切程度差不多则按音节少的形容词放在前面,音节多的形容词放在后面.
绝大多数形容词有三种形式,原级,比较级和最高级,以表示形容词说明的性质在程度上的不同.
与名词关系越近的形容词位置越接近名词,尤其是一些不能改变的性质,如男女,颜色,构成材料等等。而且这类词一般不带“的”,如“丝绸裙子”,“女老师”等。
根据语法功能,形容词可分为以下两个小类:
1、性质形容词:能受否定副词“不”和程度副词“很”等的修饰,表示事物的属性。如:高、聪明、漂亮、干净、大、敏锐、难、简单等。
2、状态形容词:不能受否定副词“不”和程度副词“很”等的修饰,表示事物的状态或情状。如:雪白、金黄、笔直、通红、糊里糊涂、乱哄哄。
形容词还可以分为以下俩个小类:
1、正向形容词:大、长、粗、厚、快、高、胖、好、积极、漂亮、聪明、勤快、善良等。
2、负向形容词:小、短、细、薄、慢、矮、瘦、坏、消极、丑、 愚蠢/笨、懒惰、恶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