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把人的手和脚给钉到十字架上。在古罗马的共和与帝国时代,钉刑(Crucify)是一种酷刑,对象则是奴隶、行省人民,是对重大叛逆行为所施以的官定死刑。
相较之下,罗马公民最重的刑法只到「斩首」,公民是不处以钉刑的。
由於遭到钉刑者,真正的外伤伤口并不大(只有手掌脚掌遭到穿刺,肢体末端的血压不大,人体血管很快就会因收缩而不再流血。),所以不会因流血过多而休克死亡。
遭钉刑者将长时间地感受伤口的痛苦,以双掌遭到钉刺之处而承受自己全身重量,以致於呼吸无法顺畅(但还不致於窒息)。
所以钉刑最重要的作用,是要让受刑人在不立刻死亡的情况之下,让其意识清楚、长时期地承受各种痛苦,最後再因全身性的衰竭而亡。
如果受刑人原本的身体健壮,则他在钉刑过程中将经历更长时间的折磨。
有时受刑人将会如此气息奄奄之下,延续两三天才真正死去。
传说中,犹太人的耶稣在遭到钉刑时,一位在旁执行与守卫的罗马士兵(Loginus)同情耶稣,於是便以手上长枪向他的右腹刺入,让他可以因为大量流血而尽快死去、解除痛苦。
所以西方圣像主题中,常见到受刑耶稣的右腹有一道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