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家要求
1.属于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2.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3.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4.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5.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失信信息记录。
连续3年交税超过1000万年,可以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