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机制是一种撮合制交易模式。
交易机制包括:
1、交易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始和结束交易;
2、交易单位:一个交易单位为一手,委托买卖的数量为一手或一手的整数倍;
3、报价方式:采用电脑报价方式,接受市价申报和限价申报;
4、价格决定: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方式。
交易机制(市场微观结构本身)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价格形成方式。价格形成方式通常也称为市场类型(market type)或市场模式。从目前世界各证券市场的实践看,市场模式可依据不同标准区分为以下多种形式:首先依据交易是否连续可将价格形成方式区分为定期(集合)交易模式和连续交易模式。前者仅在交易时间的特定时间点对投资者买卖需求集中进行撮合,而后者则在交易时间的任何时间点均可对投资者买卖需求进行撮合,即随到随撮合。
其次依据交易中介的作用可将价格形成方式划分为订单驱动和报价驱动两种形式。报价驱动市场也称做市商市场,即做市商(交易商)在交易时间内连续提供买卖双向报价,投资者可按做市商报价与做市商进行交易,投资者之间不直接撮合;订单驱动市场通常也称为竞价市场,即价格形成源于投资者订单的相互作用,投资者的订单相互之间直接进行撮合。再次依据交易手段(或交易自动化程度)的不同,可将交易模式分为人工交易和电子交易两种。人工交易主要是指交易大厅交易,但近年来,交易大厅交易尽管仍然存在较多的人工参与,但电子化程度也很高,如纽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