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57规定: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4.1条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l6m的网格。
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网边敷设一圈避雷带。
第3.4.2条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但对本规范第2.0.4条二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则不宜大于10Ω。其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
但是一般的建筑物防雷接地都是共用接地,保护地、等电位连接接地、屏蔽接地、防雷器接地等都是共用一个地网,共用接地一般按照几项接地阻值最小的来要求,就是等电位接地要求为1欧姆,所以一般要求最好能做到1欧姆,当然如果现场环境不好,做到10欧姆以下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