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蛇者说》是唐朝柳宗元的诗作。
全文如下: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入。永之人争奔走焉。
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问之,则曰:“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言之貌若甚戚者。余悲之,且曰:“若毒之乎?余将告于莅事者,更若役,复若赋,则何如?”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将哀而生之乎?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而乡邻之生日蹙,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号呼而转徙,饥渴而顿踣。触风雨,犯寒暑,呼嘘毒疠,往往而死者,相藉也。曩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与吾父居者,今其室十无二三焉。与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无四五焉。非死则徙尔,而吾以捕蛇独存。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狗不得宁焉。
作者柳宗元 唐代文学家、思想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写于作者被贬到永州(现在湖南零陵)时,是柳宗元的散文名篇。柳宗元的贬地永州,在当时是相当荒僻落后的地区。司马是刺史的助手,有职无权。柳宗元在这里住了将近10年,到元和十年(公元815年)才被改派到柳州当刺史。在刺史任上,他“因其土俗,为设教禁”取得显著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