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标志。
实行6年内非营运轿车免上检测线
2018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这六年期间,非营运轿车所有人,需每2年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即交强险副本原件)、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车辆不需上线检测。
上述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15年)的,按规定每年检验2次。目前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市、县两级车辆管理所、交通管理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场所,设置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快捷领取检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