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8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哈尔滨机场进出港(含经停)的南航纯国内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国内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含)至2022年3月27日(含)的784开头的南航客票。
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变更:首次变更至2022年5月31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
退票: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新变化适用范围内客票不允许自愿变更航程和签转外航。其他未尽事项,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南航温馨提示:为顺利办理免费退票,请涉及的南航旅客务必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客票定座。客服热线繁忙时,建议广大旅客选择南航官网、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取消定座、机票退改手续,退款秒到账。旅客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相关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