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既目的”是一种哲学观点,认为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这意味着,人类的存在和福祉本身就是有价值的,而不仅仅是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
这种观点与某些伦理学理论相关,例如功利主义和德行伦理学,它们强调人的尊严和价值。与此相反,一些其他伦理学理论,例如结果主义,可能会将人视为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
“人既目的”这一观点在许多哲学和伦理学问题中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考虑如何平衡个人权利和社会利益时,以及在决定是否应该在追求更大利益时牺牲个人权利时。
人当然是目的,但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必须把自己当作手段,
只有把自己当作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所以人不是纯粹的目的,人必须既是目的又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