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管理条例及规定

ktv管理条例及规定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3-04-21 15:32:20

ktv管理条例及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视为旷工,迟到3次计为一次旷工)。

2、旷工:罚款100元(旷工2次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3、病假:视情况而定。

4、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5、包房卫生不合格,不使用礼貌用语:每次罚款20元。

6、与客人发生争吵:罚款50-10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7、擅自脱岗,聚众聊天、打闹、说脏话: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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