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网上申报时需要注册,注册时须填写合格证明编号,考生可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栏查询,请牢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并填写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材料审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考试合格证明或成绩单(师范类直接认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进行审查。
(三)资格认定。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审核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在校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在学校所在地认定教师资格。本科生大四最后一学期;专科生大三最后一学期;专升本,如果考的是小教证,专科毕业就能认定,考的是中学及中学以上教资证,就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期再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