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源是火灾的发源地,也是引起燃烧和爆炸的直接原因。
1.人们日常点燃的各种明火。
2.使用的电气设备,由于超负荷运行、短路、接触不良,以及自然界中的雷击、静电火花等,都能使可燃气体、可燃物质燃烧。
3.靠近火炉或烟道的干柴、木材、木器,紧聚在高温蒸汽管道上的可燃粉尘、纤维;大功率灯泡旁的纸张、衣物等,烘烤时间过长,都会引起燃烧。
4.炒过的食物或其它物质,不经过散热就堆积起来,或装在袋子内,也会聚热起火。
5.企业的热处理工件,堆放在有油渍的地面上或堆放在易燃品旁(如木材),易引起火灾。
6.在既无明火又无热源的条件下,褐煤、湿稻草、麦草、棉花、油菜籽、豆饼和沾有动、植物油的棉纱、手套、衣服、木屑、金属屑、抛光尘以及擦拭过设备的油布等,堆积在一起时间过长,本身也会发热,在条件具备时,可能引起自燃,应勤加处理。
7.不同性质的物质相遇,有时也会引起自燃。如油与氧气接触就会发生强烈化学作用,引起燃烧。
8.摩擦与撞击。例如铁器与水泥地撞击,会引起火花,遇易燃物即可引起火灾。
9.绝缘降低、化学热反应,可引起升温,使可燃物被加至着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