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定兵意思是指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预定兵基本上可确认入伍了,但并不是马上能走,接下来还需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公示完毕后,等待入伍通知书。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扩展资料由县、市派人送兵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军为单位派出联络组,负责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商定县、市送兵到达地点、途中转运和交接等有关事宜;
二.新兵分拨应当相对集中,1个县、市征集的新兵补充到部队的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师或者旅;
三.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上级征兵办公室的安排,选派得力人员,负责将新兵送到部队的师或者旅;送兵人员与新兵的比例为一比三十左右;
四.县、市征兵办公室在新兵集中后,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并对新兵进行必要的军事常识、安全知识和思想教育;
五.送兵人员将新兵送到部队后,应当向部队介绍新兵的政治、身体、文化、特长等情况,办妥交接手续后及时返回。
预定兵是什么意思?
预订兵就是人民武装部认为基本合格了,等待部队人员最后来确定。部队接兵人员还要根据部队自己的要求,再做一次最终的定兵。
人民武装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县旗、县级市、市辖区设立的一级组织,主要负责后备力量建设和战备工作、兵役和动员工作,指挥民兵作战等 。人民武装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县旗,县级市、市辖区、乡镇和大中型厂矿、大专院校设立的军事工作部门。其建制几经变化,1951年起,全国多数县和市辖区建立人民武装部,属军队建制,编配现役军人。1954年改称兵役局。1958年,又改称人民武装部。
1961年起,在公社、大中型厂矿、大专院校也设立人民武装部,编配专职地方武装干部。1985年7月起,县旗、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工作人员也改为地方干部。街道人民武装部是街道党工委的军事部门,街道办事处的兵役机关,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人民武装部的双重领导。
扩展资料: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地区民兵、预备役工作,领导区域内人民武装工作
二.领导本地区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和武器装备管理。
三.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做好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的工作,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
四.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防汛、抢险、救灾等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五.负责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
六.负责国防动员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和协助组织人口疏散等工作。
七.加强自身正规化建设,建立良好的战备、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