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论》反映的是柳宗元反对复古、泥古与倒退的历史观,并阐述了郡县制相较于封建制的优越性。
秦的过失是滥用民力,严刑酷法。汉的过失是部分地采取了分封制。唐的过失是兵制不当,地方军权过重。柳宗元的主要观点是郡县制是适宜的。秦、汉、唐的过失不在于郡县制。
封建论》论述了柳宗元的历史观。所谓“封建”,是指周朝分封制。柳宗元认为,由春秋、战国时代的诸侯割据,进到秦朝的郡县制,是历史大势之所趋,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可是在他所处的中唐时期,在思想理论上,主张恢复分封制的复古论调甚嚣尘上。在政治上,经过八年的“安史之乱”以后,各种社会矛盾更加激化,尤其在平定叛乱中崛起的藩镇军阀割据一方,并与宦官互相勾结,与王朝中央分庭抗礼,破坏国家统一。柳宗元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反对分裂割据,写了这篇著名论文。《封建论》从理论到实际充分论证了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表达了他的进步的社会历史观、辩证法及无神论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