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批准永久居民(AIP)
如在新加坡就业或将其家庭在5年内迁移至新,可申请永久居民。
2.落户永久居民(LPR)
拥有可被接受的专业经验或大学以上文凭,但目前没有在新加坡工作的人士,有兴趣落户新加坡。该计划给香港人5年的原则批准永久居民权,持有人颇可考虑该计划。申请成功者将有两年时间在本地寻找就业机会和迁移家庭来新。一旦寻获工作或家庭迁移来新,申请者将得到永久居民地位。落户永久居民资格无法更新。
3.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永久居民计划(PTS)
在该计划下申请永久居民的人士,在申请前必须找到工作。他们也必需持有就业准证,年龄在50岁以下。申请人的配偶和年龄在21岁以下的子女也可申请永久居民。申请人将在分数制度下被评估:就业准证的种类、在新加坡时间、学历、基本月薪、年龄、在新是否有亲属。
4.海外艺术人才计划
在艺术、摄影、舞蹈、音乐、戏剧、文学和电影等方面的海外艺术人才可申请该计划。申请人必需先提交一份详细的个人履历表,及证明文件(像集、报刊报道等等)给国家艺术理事会评估。如果艺术理事会认为人选合适,申请者将收到永久居民的申请表格。
5.储蓄计划
有意向新加坡政府储蓄S$150万(US$90万)的企业家可参加该计划。
6.商业移民计划
该计划适合于拥有良好营业纪录并有详细在新加坡业务计划书的企业家申请。申请人至少需拥有总值S$300万(US$190万)的业务计划书并对新加坡经济有渐进的贡献。投资项目必需得到新加坡经济发展局批准。
7.科技企业家就业准证和长期社交准证计划
该计划允许科技企业家和有志成为科技企业家的人士得到长期社交准证来新发掘商业机会并设立新公司。在科技企业家21蓝图下,外国专业人士将能得到两种准证:
长期社交准证(LTSVP)允许科技企业家在新加坡逗留六个月。如果得到国家科技局的支持,移民厅允许其逗留一年。可否得到支持将视申请人的初步业务计划、相关经验、学历和逗留时期内是否拥有足够资金支持。
Q1就业准证将颁发给得到国家科技局支持,在本地设立科技企业的科技企业家。该准证有效期两年可延期三年。人力部也受理合资起步公司的集体申请。以下为核准条件:适当的大学和专业文凭、适当的业务计划、相关的技术和工作经验、足够支持计划的资本、个人所需的生活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