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电工作业目录调整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等6个操作项目。
电工作业证按照电工作业目录单独考核,电工作业人员按照操作项目上岗作业,各操作项目不得相互替代。高压电工证不能从事低压作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分低压、高压和特种三类,是由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高压电工证与低压电工证是不能彼此包含的,高压证不能从事低压,低压证也不能从事高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