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之于帝的之是代词,指代这件事。这句话的意思是:把这件事禀告给皇帝。
之,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 ,读作zhī。此字初文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属指事字,一说会意字。古字形从止,止下面一横表示出发的地方,本义是往、到……地方去。
“之”常假借作代词用,指人或物;又作指示代词,相当于“此”“这”;又由代词虚化为助词,置于主谓结构之间以取消其独立性;又用在偏正结构中,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之”字虚化后,有时仅为调节音节用。
告之于帝的之的意思是代词,指挖山这件事。
句意是:把这件事禀告给了皇帝。
出自:《愚公移山》,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帝感其诚,命夸娥氏二子负二山,一厝朔东,一厝雍南。
释意:握着蛇的山神听说了这件事,怕他没完没了地挖下去,向天帝报告了。天帝被愚公的诚心感动,命令大力神夸娥氏的两个儿子背走了那两座山,一座放在朔方的东部,一座放在雍州的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