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强制分家的局限性(商鞅变法强制拆散大家庭的原因)

商鞅变法强制分家的局限性(商鞅变法强制拆散大家庭的原因)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5-12 11:17:20

商鞅变法强制分家的局限性

商鞅改革户籍制度,强制要求成年男子分家,推行小家庭制。史载: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史记·商君列传》)
明确家中如果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而不分家的,就要使他们的赋税加倍。其目的是要制造更多为国家承担兵役和徭役的户口单位。这条同样与儒家提倡大家族礼法的宗法制相违背,到曹魏的时候,朝廷便废除了这种“异子之科”,规定如果父亲不允许的话,儿子便不能分家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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