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诊所申请需要以下条件:
(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
(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等。
1、资金准备:建设诊所是一项较大的投资,应事先有充足的资金。
2、租赁或购买诊疗设备及药品:诊所设备以医疗器械及药品为主,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设备及药品应具备适当资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或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和认证。
3、办理设立手续:应及时办理诊所的设立手续,通知医管局审查认可,并及时注册登记,取得诊所执业许可证。
4、选择合适的场所:诊所设置应具备比较安全有序绿化良好的环境,具备良好的服务条件,应与周边的医院,其他医疗设施有和谐关系,且与社区公共设施配合,不发生资源冲突,最重要的是要有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健康设施等基本条件,将提供有效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