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创新就必须认同两个基本观点,即创新的普遍性和创新的可开发性。
创新的普遍性是指创新能力是人人都具有的一种能力。如果创新能力只有少数人才具有,那么许多创新理论,包括创造学、发明学、成功学等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人的创造性是先天自然属性,它随着人的大脑进化而进化,其存在的形式表现为创新潜能,不同人之间这种天生的创新能力并无大小之分。
创新的可开发性是指人的创新能力是可以激发和提升的。将创新潜能转化为显能,这个显能就是具有社会属性的后天的创新能力。潜能转化为显能后,人的创新能力也就有了强、弱之分。
通过激发、教育、训练可以使人的创新能力由弱变强,迅速提升。创新思维是创新能力的核心因素,是创新活动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