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站归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上头的主管部门是卫生局。
法律依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在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基础上,加大投入,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 第七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规划与指导,负责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答:
卫生防疫站是食品卫生及预防疾病的机构。我国从建国以来一直坚持卫生防疫事业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对各种传染病的控制和监测,并逐渐消灭了各种传染病的发展和流行。为了与国际接轨,同时中国实行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由于职能的变化,各级卫生防疫站在2002年开始,陆续分离出卫生监督所(局)后, 改称为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CDC)。至2004年,基本更名完成。卫生防疫站除在少数行业系统仍保留名称外,基本已不再使用。
所以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归各级卫生局(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