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教师资格认定,很多初次考或准备考教师资格证书的同学可能不太理解,认为只要笔试、面试通过了就可以拿到教师资格证书,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
正确的流程是:笔试、面试通过后会拿到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凭借这一“证明”向当地部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认定审核通过后,才能拿到真正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是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最后一个环节,简单的说,就是向当地教育部门提交一些证明材料,如成绩合格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等,经审核无误后,就可以拿到真正的小本本了~
所以,想要得到教师资格证书,除了需要考过笔试面试外,教师资格认定这一环节必不可少,当然需要准备的材料也不少,下面做一个简单的整理,具体材料以各省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1. 身份证原件
2.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的,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
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 学历证书原件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6. 《个人承诺书》
7. 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9.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教师法中分别对教师的思想品德、学历要求和不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的公民如何申请获得教师资格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是公民获取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这些基本条件,还需要得到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才有效。教师法对教师资格的认定有明确规定: 1.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3.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资格认定是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关键环节。公民具备了取得教师资格的素质,如果不经过有关部门的资格认定,也不能当教师。公民在取得相应学历或者经过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后,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取得教师资格。有关部门应当验证申请者的学历或考试成绩,考察申请者的思想品德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经过严格、科学的认定程序,决定申请者是否能取得教师资格。教师法同时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