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很久之前读过,唯一残留的印象说来实在不正经——大伙儿死光了。重看,不敢说认识更深了,但的确所思许多。
余华的语言,在我看来可以说是一种刻意为之的拙朴。植根于土地的乡土文学,字里行间透出的是实诚和浑厚,语言是不矫揉造作的,对话是口语化的。然而,何谓我所称之“刻意”?有别于真正平淡的,余华的机灵劲儿是抑不住的。
“爹,一张桌子有四个角,削掉一个角还剩几个角?”
也不知道凤霞是从哪里听来的,当我说还剩三个角时,凤霞高兴得格格乱笑,她说:
“错啦,还剩五个角。”
听了凤霞的话,我想笑却笑不出来,想到原先家里四个人,家珍一走等于削掉了一个角,况且家珍肚子里还怀着孩子,我就对凤霞说:
“等你娘回来了,就会有五个角了。”
愉快的趣味够得很,忧愁的韵味也很长。看到这一段我暗夸余华设计得巧妙极。读小说有两种,一是可以读得很快的,二是一字一句都要慢慢嚼。我认为余华的属于前者,但这种阅读的快不是因为其思想密度不够,而正是因为其语言足够简练,不刻意给读者设置障碍的同时又很有味道。
谈谈这个故事。一个简单的故事:浪荡公子,输了家本;幸还有真爱,幸儿女成双,不幸父母双亡;融身时代潮流里,也是一朝又一夕;儿子惨死,女儿嫁了,却也抵不住惨死,老婆老去,又亲手埋了女婿和孙子。福贵最后买了那头老牛,是拯救了那头老牛,也是怎么都拯救不了自己,也不需要至于拯救这么歇斯底里的词的。
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福贵好。定下来叫它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很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我们两个很像,我嘿嘿笑,心想我早就知道它像我了。
福贵是好样的,有时候嘛,也要偷偷懒,可人也常常偷懒,就不要说是牛了。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让它干活,什么时候该让它歇一歇,只要我累了,我知道它也累了,就让它歇一会,我歇的来精神了,那它也该干活了。
全书露骨的地方不多,怨天尤人的也没有什么,这里却难得很直白地讨论自己和整体概念上的人,尽管如果和西方的文学作品相比是十分不直白的。
我无意讨论故事所在的背景,而故事本身是让人感到无奈的。富贵在天,生死有命,虽然这本来就是逃不去的,但至于其中让人感觉到的无力,也是无可扑灭的了。我还是无法想象福贵亲手埋掉五个亲人的痛苦感受。同时我也认为这样极端化的情节设计不好,反而像要是特地去增加悲剧情节地写死亡了。这话的表述有一些问题,谁都知道作家的情节设定是特地的,而我要说的是这里的情节却显得有一点过于刻意了。生和死固然对立,但不去设计更精妙的情节,那如果不是作者不够聪明,就一定是他太懒了。
不过还是让我按照作者的意图说下去。那么,也就只有在这种命运之下,讨论福贵此人才有意义。福贵从纨绔子弟到老实农人的性格转变是应激的,也是极快的,甚至我觉得从这个角度来讲有一些败笔。当我想要找几个词语来描述福贵的性格的时候,我却发现我甚至找不到这个主人公生机勃勃的一面。想是受了极大的苦楚,所有幸和不幸的都变得至淡至稀,就连偶尔的快乐也变得带有苦涩,以至于细水长流,都蒙上了一层什么的。福贵不是一个所谓的典型角色,但他所有的情绪都让读者感同身受,所有的言语都让读者感到真诚。我想,要从里面说到一些什么,那就是活着的力量了。
活着的力量。这也是我认为全书所要讲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也不必在乎读者所感受到的悲观情绪了,因为那些都不是书要强调的。活着这个状态理所当然地贯穿全文,不热烈也不激昂,也没有透露出消极和厌倦。一个抗命于他的命运的人,一个要过了生和死里的颠覆和催磨的所有人,对他们来说:活着的力量就是活着本身呀。
一本好书必然开放给所有的读者理解,故幸而我可以写出这么多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