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目标是教育目的在学前教育机构的具体化呈现 ,是国家对学前教育机构提出的总体要求 ,明确了全国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活动的具体方向 。
具体内容表述如下 :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 ,增强体质 ,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
发展幼儿智力 ,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 ,增进对环境的认识 ,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 ,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
萌发幼儿爱家乡 、爱祖国 、爱集体 、爱劳动 、爱科学的情感 ,培养诚实 、自信 、好问 、友爱 、勇敢 、爱护公物 、克服困难 、讲礼貌 、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 ,以及活泼 、开朗的性格 。
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幼儿园保教目标的确定 ,规定了幼儿培养的规格和要求 。 它为幼儿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教育过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依据 ,也为检查和评价幼儿园的教育工作提供了重要的衡量标准 。
学前教育专业目标: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扩展资料 学前教育是幼师利用各种方法,有系统、有计划、科学地对孩童的大脑进行各种刺激,使其大脑各部位的功能逐渐完善而进行的'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是针对0~6岁学前儿童的一种教育,在大学里,这个专业主要分设在教育学院。
广义的学前教育是指从出生到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狭义的学前教育是指对3~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