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属于地方事业编制,跨县调动手续比较多。
所需材料分调出地和调入地两方面,尤其调入地同意接收很关键。在商调函上需要盖8个单位公章。分别是:双方的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育局及调出和调入单位。上述公章缺一不可。走程序时间长。
1、向调动接收单位(学校或教育局)申请调入等待接收单位同意(之前可能需要实践证明,比如试讲、说课)人事局及政府领导签字盖章通过
2、拿到商调函(调取个人档案用)向原单位申请调动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调动鉴定表(原单位先盖章)原单位上级部门盖章(教育局)原单位所在地人事局盖章可以调取档案到接收地(人事局)审查档案没问题则通过(若缺少材料则需补齐)
3、拿到正式调令(在接受地人事局拿取)到原单位所在地人事局发调动函给原单位上级部门(教育局)原单位上级部门(教育局)盖章并回执1。
4、原单位所在地人事局发调动函给接收地人事局接收地人事局发调动函给接收单位(教育局)接收单位(教育局)进行具体分配并通知本人本人持报到证及工资关系介绍信到具体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