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约精神,是西方文明社会的一种主流精神。“契约”一词源来于拉丁文,在拉丁文中的原义为交易,其本质是契约自由的理念。
2、契约精神是指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由此派生的契约关系与内在的原则,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救济的精神。
3、契约精神不是单方面强加或胁迫的霸王条款,而是各方在自由平等基础上的守信精神。
契约,最初是指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有关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可以理解为“守信用”。形式有精神契约和文字合同契约,对象多样,可以是:生意伙伴、挚友、爱人、国家、世界、全人类,以及对自己的契约等,可以用“文字合同”来约定,可以用“语言”来约定,还可以是“无言”的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