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历史悠久。大约在1万年前旧石器时代,绥化市境内就有古人类繁衍、生息。
夏商时期,绥化为肃慎地。“肃慎者,虞夏以来东方大国也”。自虞舜至夏、商、周时,肃慎与中原华夏各族关系一直很密切。
西周至西汉时期,今绥化市的庆安、绥棱、海伦、望奎、兰西等市县仍为肃慎地;西部的明水、青冈、安达,西南部的肇东等市县为涉貊地东汉至两晋,绥化属夫馀地,夫馀世居东北,是貊族的后裔。晋时,绥化市大部分市县属夫馀的寇漫汗,其农牧经济、文化和习俗都深受中原影响。这一时期,夫馀地仍臣服于当时的中原王朝。
南北朝时期,绥化属勿吉地。勿吉先后与南朝、北魏王朝建立了臣属朝贡关系。
隋唐时期,属靺鞨黑水部、黑水靺鞨地。唐代,分别归属于唐渤海都督府和黑水都督府所辖。
宋辽金时期,绥化先后归契丹族建立的辽、女真族建立的金管辖。
元朝时期,绥化市为成吉思汗幼弟帖木哥斡赤斤的分封地,即归元朝的开元路管辖。这一时期农业得到较大的发展。
明朝时期,绥化为努儿干都指挥使司所辖。主要居住着女真族和汉族、蒙古族、朝鲜族和其他少数民族。
清朝时期,绥化归镇守黑龙江将军管辖。清王朝建立之初,视东三省为“龙兴之地”,实行封禁政策,将东三省山林、土地当作皇室围场,严禁开发耕种。清咸丰十年(1860年)经黑龙江将军特普钦奏准,开始出放民荒。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设绥化理事通判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905年1月29日)由厅升府。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在东北设东北三省总督,统辖奉天、吉林和黑龙江三省,绥化归黑龙江省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