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论述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时,揭示了货币流通量规律。决定商品流通中的货币量的因素是:第一,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它又取决于投入流通过程中的待购商品总量和商品价格水平,货币流通量与之成正比。第二,同一货币流通次数,即同一单位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货币流通量与之成反比。因此,货币流通量决定于待实现的全部商品价格总额和货币流通速度之比,这就是货币流通量规律。
流通中实际所需货币量的计算公式:流通中实际所需货币量=商品价格总额/货币流通次数=(待售商品数量×商品价格水平)/货币流通次数。
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商品价格总额/货币流通速度。
就是指一个国家需要发行多少纸币,是由这个国家的商品价格总额和货币流通次数来决定的。货币流通次数,是流通中的货币量循环流通多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