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重新申请的。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解释:失业人员要想领到失业保险金,除了参加失业保险外,其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还必须按照法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且缴费时间满一年。如果缴纳时间不满一年,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未参加过工作的失业者,或参加工作已一年以上,但用人单位和个人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由于其没有履行过缴费义务,即使处于失业状态,也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失业金可以一次性取出来吗
失业保险金一般是按月领取,当月申领,次月发放。每一次申领,批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3个月。失业人员一次申领期满后仍然没有就业的或被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如果要求继续领取,必须再次申领。
但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另需注意的是,参加灵活就业缴费的人员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停止缴费后,如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
按照规定,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如果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话,是不能通过审核的。
当然,如果审核不通过,你是可以继续申请的,但会再次拒绝,原因是你不符合提取失业金条件。如果符合提取条件的话,并且资料齐全,相关部门不会阻止你提取失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