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是春秋战国时期开始由国家控制。
盐业专卖就是国家实行垄断经营。这种做法始于春秋时的齐国,始作俑者是管仲。周朝就有对盐征消费税的记载。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的经济改革中创立了食盐专卖。
东周庄王十二年(公元前685),齐桓公继位,任用理财家管仲辅佐朝政。管仲充分利用齐国海盐资源丰富的优势,运用国家行政权力,开创食盐官营制度。其具体内容及措施是:民产、官收;官运;官卖。
从秦朝到汉朝初期,政府和私人都可以制造贩卖食盐。
在西汉汉武帝时期,由于和匈奴的长期战争,政府财政紧张;而很多民间商人因炼铁、制盐等而致富。为了创收,并打击吴王刘濞等由制盐发家进一步谋取政治势力的诸王,汉武帝规定必须使用官家器皿、由官方制造运输和销售食盐;对于“敢私铸铁器煮盐者”处以“釱左趾,没入其器物”的惩罚。汉昭帝时期,政府专门就盐、酒、铁专营的问题展开辩论,其内容由桓宽编著成《盐铁论》。汉光武帝时期,食盐由专卖改为征税。盐铁辩论之后部分地废除了盐的专卖。三国两晋时期再度恢复盐专卖。隋到唐前期,废除了盐的专卖制度,安史之乱后,盐专卖再度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