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荀子的《乐论》是先秦重要的艺术理论著作,有着深远的影响。荀子在《乐论》中更明确地指出:“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先王之所以制定礼乐,并不是用它来满足人们口腹耳目的欲望,而是用它来教导民众节制自己的好恶之情,从而归于人生正途。显然,荀子的《乐论》对艺术的教化功能同样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荀子和阮籍的《乐论》在中国古代音乐史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古代音乐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荀子《乐论》是儒家第一部成系统的音乐理论专著。作为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荀子论音乐自然带有强烈的儒家色彩,即强调音乐的社会政治功能,并将礼乐视为 一体相提并论。阮籍并非儒家中人,《晋书阮籍传》说:“籍容貌瑰杰,志气宏放,傲然独得,任性不羁,而喜怒不形于色。或闭户视书,累月不出;或登临山水,经日忘归。博览群籍,尤好《庄》《老》。”因好《庄》《老》,又是以不拘礼法任情山水形象立世的,所以后人自然而然地将阮籍视为玄学人物,将其《乐论》视为道家音乐思想的代表作之一。阮籍《乐论》中确也体现出不少道家思想,如“夫乐者,天地之礼,万物之性也。”“律吕协则阴阳和,音声适而万物类。”“乾坤易简,故雅乐不烦。道德平淡,故无声无味。”“八音有本体,五声有自然。”等等。这类词句在荀子《乐论》中是见不到的。然而,据此将阮籍《乐论》视为道家音乐理论专著似还不足为凭,因为阮籍《乐论》与荀子《乐论》有更多的相通之处,将其视为儒家音乐理论专著亦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