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
在河南工作、来河南自主创业、全职或柔性引进的人才。
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对象。
(二)高层次人才分类。按照新修订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4类:
国际一流人才(A类)、
国内一流人才(B)类、
省内一流人才(C类)
青年拔尖人才(D类)。
(三)高层次人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突破或提升。
4.A类人才年龄不做限制;
B类人才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
C类人才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
D类人才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
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