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是中国民间一种庆祝春节的传统庆典狂欢活动。也是高台、高跷、旱船、舞狮、舞龙,秧歌等等的通称,具体形式随地域而有较大差异。
民间社火以悠久的历史,神秘、深厚的文化内涵,声势浩大的场面,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成为春节期间汉族民俗活动的亮点。改革开放给民间社火艺术带来了新的生机,社火艺术得到发扬光大,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汉族传统文化活动。
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民间社火”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序号502,编号Ⅸ—54 ,申报地区为“陕西省宝鸡市、山西省潞城县”。 2008年6月7日,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民间社火”的项目名称扩注“桃林坪花脸社火、永年抬花桌、本溪社火、义县社火、朝阳社火、浚县民间社火、洋县悬台社火”,申报地区为“河北省井陉县、永年县、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义县、朝阳县、河南省浚县、陕西省洋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