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是研究学前年龄阶段儿童教育规律的科学,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中国的学前教育学研究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3~6岁幼儿教育的一般原理和幼儿园教育的任务、原则、学前教育学内容和方法,也包括学前家庭教育的要求和内容。学前年龄阶段的划分在各国是不同的,有的国家为 2~5、6岁,也有的国家为初生到5、6岁或7岁。3岁前是儿童身心发展比较重要的阶段,与3~6岁儿童教育有密切联系,因此,有的学者认为把两者统称为学前教育较为恰当。学前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学前教育是指从出生到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狭义的学前教育是指对3~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教育是指对人传授知识经验训练技能,培养能力及良好习惯,塑造人格的一种社会活动。
广义的教育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人身心施加影响,并促进人向社会要求方向发展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
狭义的教育是指教育者,根据社会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传授受教者知识,技能培养,其思想品德发展,其体力和智力的活动使受教者发生预期的变化成为社会所预期的人。
学前教育主要指对0至6岁。阶段的儿童所实施的教育。学前教育包括0至3岁的早期教育和3至6岁的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主要由教育工作者指导家长在家庭中实施同时还可以在亲子园等早教机构开展,亲子活动予以配合。3至6岁的学前教育是指在幼儿园中实施的。
广义的学前教育是说凡是能够影响和促进儿童身体成长和认知情感意志性格和行为等方面发展的活动。
狭义的学前教育是。只学前教育工作者整合儿童周围的资源对0至6岁年龄阶段,儿童的发展是以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
学前教育的特点:
一是学前教育的,非义务性。幼儿去幼儿园接受教育是自愿,而非强迫接受的家长完全可以根据孩子和自己的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虑是否送孩子进幼儿园或托儿所以及送孩子进哪所幼儿园托儿所。
二是学前教育的保教结合学前期是儿童生长发育十分迅速的,而旺盛的。阶段也是身体各器官各个系统机能还没有发育成熟和完善的时期,因此学龄前儿童的教育要特别强调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一切教育活动都是在保育的前提下进行的。
三是学前教育的启蒙性。学前教育的启蒙性是指对学前儿童的教育与他们现实发展需要联系起来,要启于未发事实而教循序渐进,不损伤幼嫩的芽,并且促使其茁壮成长。
在学前教育阶段,不以传授系统,知识为主要目标。对于学前儿童来说,专门组织教育活动是为他们提供的内容最基本具有启蒙性的学前儿童自由的有玩耍嬉戏,甚至进餐午睡穿衣等都是结合他们生活在学前教育机构的一日活动来安排的具有生活化的特点。
四是学前教育的直接经验性。在学前教育阶段由于学前儿童的认知水平较低,知识经验欠缺,他们认识事物主要通过感官和动作与周围环境中的事物直接接触进行感知和操作获取直接经验而且他们的思维方式主要是通过具体形象思维。学前儿童只有通过感官和动作,确切的接触到事物并操作,他们才能理解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