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单的专属法律属性(保单的身故受益人为法定的利弊)

人寿保单的专属法律属性(保单的身故受益人为法定的利弊)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5-29 12:23:38

人寿保单的专属法律属性

保险资产的专属法律属性:

1、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2、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务,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来自人身保险合同的规定,故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既不纳入遗产分配,也不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

3、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是不得被冒领的财富。第23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其他理财工具绝不具有这样的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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