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万里提出来的。
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村、组)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严俊昌等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
1980年,邓小平、万里先后公开肯定了小岗村“大包干”的做法。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此后,中国政府不断稳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使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摘掉贫困落后的帽子,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中国因此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世界上22%人口的奇迹。
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满了18位农民。关系全村命运的一次秘密会议此刻正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的直接成果是诞生了一份不到百字的包干保证书。
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有三条:
一是分田到户;
二是不再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
三是如果干部坐牢,社员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在会上,队长严俊昌特别强调,“我们分田到户,瞒上不瞒下,不准向任何人透露。”1978年,这个举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是一个勇敢的甚至是伟大的壮举。
1979年10月,小岗村打谷场上一片金黄,经计量,当年粮食总产量66吨,相当于全队1966年到1970年这5年的粮食生产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