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也叫做国际儿童节,始于1925年国际民主妇女联盟(International Women's Democratic Federation,IWDF)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由全世界每年6月1日纪念儿童保护权利的日子,每年6月1日,是全世界尊崇和纪念儿童的日子。1949年,联合国宣布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以此来纪念儿童和提倡儿童权利。由有关国际社会在每家国家内部不断发展,让以前没有受到关注和保护的儿童能够享有高质量的生活、教育和医疗等基本权利。
儿童节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利迪策惨案,为了悼念因为战争受难的儿童,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了理事会议,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