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找到博主后特效保存
特效库点击已保存特效的“最右边”进入“特效库” 你可以选择点击“特效类型” 点击“彩色光影” 点击“特殊效果” 点击“保存” 成功保存特效。
2.
点击“搜索”进行关键词搜索。 点击“共鸣”,点击“特效” 点击“保存” 成功保存特效。
3.
查看创建者页面,点击“保存的特效库”中的“特效信息” 点击“创建者” 这里可以看到创作者放出的所有特效。 或者通过访问个人页面浏览已发布的特效,打开个人页面,点击“特效” 可以看到特效页面。
4.
保存来自朋友的快照,点击打开“朋友的快照”,点击“特效” 点击“尝试一下”
没办法保存的,但是可以关注博主,只要博主不删除就可以一直用这个特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