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发展理论分为感知运动、前运算、具体运算和形式运算等四个阶段。
1、感知运动阶段(0—2岁左右)
这个阶段的儿童的主要认知结构是感知运动图式,儿童借助这种图式可以协调感知输入和动作反应,从而依靠动作去适应环境。通过这一阶段,儿童从一个仅仅具有反射行为的个体逐渐发展成为对其日常生活环境有初步了解的问题解决者。
2、前运算阶段(2—6、7岁)
儿童将感知动作内化为表象,建立了符号功能,可凭借心理符号(主要是表象)进行思维,从而使思维有了质的飞跃。
3、具体运算阶段(6、7岁一11、12岁)
在本阶段内,儿童的认知结构由前运算阶段的表象图式演化为运算图式。具体运算思维的特点:具有守恒性、脱自我中心性和可逆性。皮亚杰认为,该时期的心理操作着眼于抽象概念,属于运算性(逻辑性)的,但思维活动需要具体内容的支持。
4、形式运算阶段(11、12岁及以后)
这个时期,儿童思维发展到抽象逻辑推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