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功能主义法则**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每个组成部分都有一定的功能,这些功能相互配合,使整个社会得以运转。此法则强调社会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主张维持现有的社会秩序和体制。
2. **冲突理论法则**认为社会是由不同的利益集团组成,这些集团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和斗争,社会的变革与发展正是由这些冲突和斗争所推动的。此法则强调社会的不稳定性和矛盾性,主张改变社会的不公平和不平等现状。
3. **互动主义法则**认为社会是由不同的个体和群体之间的互动和交往构成的,个体和群体的行为和意识是相互作用的结果。此法则强调个体和群体之间的互动和交往对社会的影响,主张理解和探究社会现象背后的个体和群体行为和意识。
这三大法则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社会学的基本理论框架,对于理解和分析社会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人是社会的中心;
第二,个人利益是治理社会的基础;
第三,任何政府唯一的宗旨就是保护人民创造财富和享受幸福的自由,第三大定律认为任何政府唯一的宗旨就是保护人民创造财富和享受幸福的自由,这符合社会契约论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