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办理,需备齐以下资料前往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办理租赁合同的所有资料以提供原件为准(验原件,留复印件)
1、出租方为个人需提供以下:
①房产证。若房产已抵押,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抵押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若无原件可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抵押合同复印件)(抵押合同条款如有规定需经银行同意方可出租的提供银行同意出租证明);若房产证明为买卖合同且超过4个月,需到产权信息中心打印产权信息单(15天有效)
②租赁当事人合法身份证明(身份证、回乡证、外国护照等)
③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证件可只提供复印件+签名,经办人合法身份证明(身份证、回乡证、外国护照等)
2、承租方为个人需提供以下:
①身份证
②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证件可只提供复印件+签名,经办人合法身份证明(身份证、回乡证、外国护照等)
二、网上办理
可通过“i深圳”APP的秒批服务网上办理。
如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日拨打华强北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热线0755-8586822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