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营销和普通营销的区别在于其目标客户和产品类型不同。具体来说,在以下方面存在差异:
1. 需求的不同。金融服务营销的客户群体较为特殊,主要针对具有一定偿还能力的财务、资产投资者和金融市场参与者等。这些客户的需求相对较为复杂,需要实现投资增值、风险分散和税务筹划等多方面的目标。普通营销则针对更广泛的人群,根据不同的产品特征来定位目标客户,例如产品定位于女性、青年一族、工薪阶层等。
2. 产品的不同。与普通营销的日常消费品不同,金融服务营销的产品种类较为复杂,如基金、保险、证券等金融产品,产品销售需要对产品的风险、收益等进行详细的解释和分析,而普通产品的销售则不存在如此复杂的风险与收益的概念。
3. 营销手段的不同。金融服务营销通常采用精准营销手段,如数据分析、客户画像、CRM管理等,针对客户需求进行划分和细化,从而实现个性化服务和定制化产品。而普通营销则通常采用大众营销手段,针对更广泛的目标客户进行宣传、促销、推销等。
综上所述,金融服务营销与普通营销类型的主要区别在于其目标客户、产品种类和营销手段的差异。
1、金融产品的无形性
有形产品可以一眼就看到产品的形态和功能,金融产品看不见、摸不着,很难进行选择与对比,形成大量的认知成本,消费者就会本能地抵触与抗拒。
这使得金融营销需要大量地进行说明、讲解,为了使无形产品能够便于记忆、辨识、选择,金融机构需要大量的营销人员和营销手段来减少客户的认知成本,消除客户的抵触与抗拒,从而达到吸引客户的目的。
2、金融产品的不可储存性
像化妆品、手机等有形的产品生产好之后,可以储存下来,等待出售。但是金融产品的生产与消费者是同一个过程,无法储存。所以在金融营销中,客户的参与性很强,与客户的沟通就变得非常重要,过程管理对于金融机构尤其重要。
3、交易的持续性
很多产品在销售完成后,较长一段时间里客户不会再进行重复购买及与企业打交道,服务也一样。如购买手机、旅游等。
但是,金融产品在购买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客户会不断与金融机构打交道,到银行存款、之后可能还会去续存,或者也可能取出一部分。客户购买了基金,如果基金绩效好,有可能还会追加购买。如果一个人购买了养老保险,那么在他的余生数年里,都要不断地缴费或者领取养老金。
交易的持续性使金融机构在营销时需要特点关注客户关系管理。只有做好客户关系管理,把能给金融机构带来价值的客户服务好了,提高客户留存率与成交量,才能给金融机构带来更多利润。
4、买卖双重营销
一般的交易中,买卖双方扮演着固定的角色,例如客户去逛商场,就是要去购物;客户去健身会所,就是享受健身服务。
金融机构的特殊之处在于,很多金融机构即买又卖,资金来源与客户有关,资金运用也与客户有关。客户到银行既可以存钱,也可以贷款;前者是客户提供资金给银行,银行付利息,买入客户的资金使用权;后者是银行提供资金给客户,客户付利息,买入银行的资金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