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企业或公司在经营或周转上遇到资金困难,为了缓解压力和调整资金周期可明确告知员工,取得同意和理解后执行。
如果员工在不认可的情况下,这种方式是不合法的,正当走诉求程序的话,相关部门如果认定该企业或公司确实无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也会以协调方式仲裁走分期支付。
困难时期,这种支付方式都是企业或公司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过渡。
选择很简单,留职(意味理解和认可)或离职(结工资走人)。
不合法的,工资都是一次性发完的,当然如果分两个卡发,是可以的,对我们来说无所谓。
不合法,但对你和企业都有处处,涉嫌逃税
不合法。
《工资支付条例》
7.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15.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如果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老板把工资结构进行调整,另一部分作为年终绩效,那就不是月工资的概念,是另外一回事了。
单位遇到经营困难吗?如果你本人不同意,也是需要全额发放的,需要与你协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