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可在普通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填报中填报“公费师范生”或“公费本科医学生”或“公费农科生”或“委培师范生”院校和专业志愿,以上类型不可兼报。
2.报考公费生的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可填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
3.委培师范生单设投档单位,“院校+就业市方向”为一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内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如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可在普通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填报中继续填报。
4.公费专科医学生设置在普通类常规批,“专业+院校(分就业市方向)”为一个志愿,在普通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常规批第2次志愿和第3次志愿均为“专业+院校(分就业市方向)”单位的平行志愿,公费专科医学生作为常规批96个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
5.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公费师范生、委培师范生中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